1、 中心管理规章
2、 中心目标责任制
3、 中心研究生管理条例
4、 中心办公室工作条例
5、 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6、 科技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7、 发展规划和研究目标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管理规章
为确保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正常运行,促进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把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高水平的现代化科研机构。经过全体员工的认真讨论,在福建省、学校以及工程中心相关规定基础上,本着科学、规范和高效的原则,特制定中心管理规章。
一、机构设置
工程中心下设技术研发部、技术推广与服务部、工业中试生产基地、办公室,各部门在中心主任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二、人事管理
1、全中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工作人员引进、调出、辞退由各部门提议,中心主任审核批准。
3、中心各部门人员的调配由中心据实际情况调整,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中心整体利益。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实行立项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负责项目执行、进展、总结、报奖和鉴定,中心负责全程监督管理。项目经费原则上由中心统一调配,包括大型设备添置,提成经费分配和人员安排。小额费用(少于3000元)由课题负责人审批,大额费用应与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商定。
2、科研人员都应该积极申请各类项目,并认真执行项目合同内容。
3、专人负责定期将项目申报信息展示在布告栏中。
四、成果管理
1、项目成果(如实验数据、实验记录、论文、产品技术、获奖证书)除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律归中心中心所有,项目参与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2、论文、专利于报奖署名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参与程度以及团队建设计划由中心统筹排序。
3、论文标注由中心统筹安排。
4、按有关规定的获得的奖金和劳酬由中心根据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统筹发放。
5 参加专业学术会议资料和文献、专业图书都必须在中心登记和管理。
五、仪器药品管理
1、大型仪器专人管理,管理人应熟悉仪器原理和掌握简单的仪器检修,编写仪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管理人除了定期保养设备、及时补充零配件和易耗品、提供意外事件(如断水电等)保护外,还要设法提高仪器利用率和完好率。平时注意收集相关信息以及与同行保持联系,提供仪器使用经验和设备更新建议。
2、原则上大型仪器向全所人员开放,使用前管理人应向使用者提供岗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使用中进行登记(用户、时间、用途等),使用后检查完好状态。
3、大型仪器要建立档案制度,对购买日期、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零配件数额等都要记录在案,研究所不定期进行检查。移交时档案与实际资料部件要吻合。
4、小型仪器的管理,维护、更新和报废由房间负责人执行,并保管好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使用或移动要征求房间负责人同意。借给所外人员使用要经研究所有关领导同意。
5、 药品管理专人负责。购买前先向管理人了解库存情况,不能重复购买。确实需要购买的报请指定辅导教师批准,并与药品管理人协商购买事宜。贵重药品和剧毒药品要专人负责,并上锁保管。易挥发或易失效的药品要妥善保管(如置于冰箱内)。任何药品未经同意不得带出研究所,也不得送给室外人员。
6烧杯等常用物品和课题专用物品,原则上个人专用,严格禁止未经原使用者同意就借走或乱拿乱扔。
六、劳动纪律与安全
1、应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特殊情况未来上班应事先请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也应及时,以便中心掌握动态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一般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室主任请假。
2、对于钢瓶、有毒原料、实验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的处理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对于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实验(如高电压、高气压、高水压和爆炸性等实验)应事先通知有关人员(如中心管理员,可能受影响的人员和领导等),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3、房间负责人应对本房间的水、电、气、门、窗以及卫生负责,还应关注其它房间的上述事宜。
4、产生有害或有味气体的实验必须要在通风橱中进行。
5、不得未经中心同意带所外人员来所参观、进行实验和游玩。
6、未经中心同意不得替外单位或外人组织做实验。与外单位协作的任何形式的实验收入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上交学校管理部门。
七、中试车间及生产管理
1、中试车间的由中试生产部管理。负责人平时应及时保养设备,检查安全卫生状况,提供设备更新建议。生产前应组织有关人员作好开工准备,包括原材料、备件、安全状态、动力(水、电、气等)、操作人员(新上岗员工要事先培训)名单和生产成本预算等。
2、负责人要建立车间设备和材料的技术档案,保管各类技术资料。
3、车间动工生产或设备改动须报中心批准。
七、后勤管理
后勤工作设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包括车辆调度、维修,办公易耗用品购买和发放,后勤保障和职工福利事宜等。
八、奖惩管理
1、对于工作认真、成果显著、尊纪守规员工实行奖励,反之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情节严重者、造成严重损失者予以相应的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2、对于科研立项、获得专利和发表论文的员工实行奖励。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目标责任制
为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强化学术责任,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科研任务,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作为中心管理规章下的具体运行机制之一。本目标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通则
1、基础研究部,
以课题主持人为责任人,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深入探索和自主创新研究,以具有理论创新和知识创新意义的具体学术成果(高水平项目鉴定、高影响因子论文和省部级以上奖项等)为责任考核指标。
2、技术开发部,
以开发部负责人为责任人,统一部署,集中优势,协作攻关,以具有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意义的具体技术成果(技术鉴定,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效益、获奖等)为责任考核指标。
二、细则
1.科研人员必须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和课题。对所承担的课题必须按计划完成。
2、中心其他人员以科研工作为中心,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并以科研人员的满意度为责任考核指标。
3、研究生导师须按学校计划和中心要求,完成所带研究生培养任务,并对中心其他研究生也有辅导义务。
4、基础研究部的科研人员每年要发表论文(SCI或EI)。技术开发部人员发表论文原则上与基础组相同,其中一篇论文可以为发明专利申请。
5、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每学期做一次学术报告
6、对中心临时下达的紧急任务和活动,所有人员必须积极完成。
三、主要管理岗位职责表
序号 |
姓名 |
部 门 |
内容 |
1 |
黄明东 |
总负责 |
|
2 |
薛金萍 |
技术研发部 |
技术开发 技术中心事务 |
3 |
高银燕 |
技术推广与服务部 |
日常行政 保障、外联、协调 |
4 |
林辉 |
工业中试生产基地 |
中试车间管理, |
5 |
刘宏 |
人才培训部和综合管理部 |
人员培训仪器 药品管理 |
四、计划与考核
1、 年初全室职工会议,提出个人计划,经研究和讨论,明确个人岗位责任;
2、 每月底全室职工会议上,对照个人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进展;
3、 每年6月底-7月初,汇报个人工作进度,由集体讨论和评议,收集意见和建议;
4、 年底期末汇报个人工作(在此之前完成个人总结提纲),广泛收集意见;
5、 中心对照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评价个人业绩。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09年1月28日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研究生管理条例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的需要,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同时保证研究生科研工作中人身安全,在国家、学校以及工程中心相关规定基础上,制定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重点中心研究生管理条例。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教学管理
1、每个学生(包括外单位进修人员和共同培养学生)都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其他导师协助指导。
2、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课题进展、存在问题、解决途径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前准备书面材料和结果图谱,汇报后留在导师处作为研究所检查工作(包括导师与学生的工作)和奖惩依据。
3、研究所定期举行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本学科(课题)发展趋势、文献综述、研究意义、应用背景、本人工作进展以及与同行比较、研究成果和问题展示、讨论解决途径等。除了研究所邀请专家外,学生轮流报告,每人每学期两次,以便提高学生演讲水平,检查课题进展。研究所专人负责时间安排。
4、实验数据要详实可靠,绝不允许造假或抄袭别人成果,引用他人成果(包括文字、数据与图表等)要标明出处。
5、学生毕业前需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硕士生 篇,博士生 篇。
6、答辩前要上交实验记录本、实验器材和图书资料等。
7、选课、答辩和请假等事务研究所设专人负责。
8、复印纸采取按需定额发放。
9、每个学生进中心时,据工作性质将被指定工作房间、操作地点和存物柜子,不得随意更改。
二、仪器药品及图书资料管理
1、大型仪器专人管理,管理人应熟悉仪器原理和掌握简单的仪器检修,编写仪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管理人除了定期保养设备、及时补充零配件和易耗品、提供意外事件(如断水电等)保护外,还要设法提高仪器利用率和完好率。平时注意收集相关信息以及与同行保持联系,提供仪器使用经验和设备更新建议。
2、大型仪器向全所人员开放,使用前管理人负责向使用者提供岗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使用中进行登记(用户、时间、用途等),使用后检查完好状态。
3、大型仪器要建立档案制度,对购买日期、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零配件数额等都要记录在案,研究所不定期进行检查。移交时档案与实际资料部件要吻合。
4 、小型仪器的管理,维护、更新和报废由指定负责人执行,并保管好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使用或移动要得到指定负责人同意。借给所外人员使用要经中心有关领导同意。
5、药品管理由中心管理部负责。购买前先向管理人了解库存情况,不能重复购买。确实需要购买的药品与器物报请指定辅导教师批准,并与药品管理人协商购买事宜。贵重药品和剧毒药品要专人负责,并上锁保管。易挥发或易失效的药品要妥善保管(如置于冰箱内)。任何药品未经同意不得带出研究所,也不得送给所外人员。
6、烧杯等常用物品和课题专用物品,原则上个人专用,小额物品每人一套,由导师同意后领取并登记,离所时按登记物品如数归还,损坏物品据实际情况赔偿。严格禁止未经原使用者同意就借走或乱拿乱扔。
7、小型仪器(少于3000元)购置由科研人员提出向管理部提出,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批准。
8、会议资料,专业图书以及任何公事活动得到的资料都必须在研究所登记和盖章,借阅和归还也要登记,图书资料的借阅期一周,可以续借。
三、劳动纪律与安全
1所有进室研究生应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导师请假。
2严格遵守中心管理规章制度,使用仪器设备前要掌握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对于钢瓶、有毒原料、实验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的处理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对于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实验(如高电压、高气压、高水压和爆炸性等实验)应事先通知有关人员(如中心管理员和可能受影响的人员等),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在各中心工作的 研究生应对本房间的水、电、气、门、窗以及卫生负责,还应关注其它房间的上述事宜。
4、产生有害或有味气体的实验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
5、未经同意不得带外人来中心或车间参观、实验或其它活动。
6、不鼓励对外承接对外测试等外协业务,如遇特殊情况也应提前经研究所批准。与外单位协作的任何形式的实验收入应由中心上缴学校。
7、晚上及节假日加班应特别注意安全。原则上不要在中心过夜。
8、一天或一天以上缺席,学生均应向指导教师请假。
四、奖惩办法
2对于申请项目、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奖励之外,研究所再予以奖励。
3奖励与惩罚的细节另文公布。
4对于违反“条例”者,情节较轻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09年1月28日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办公室工作条例
按照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中心管理规章的要求,明确和做好办公室的研究所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办公室工作条例如下:
1. 根据中心领导的意志和决策,做好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科研、教学和科研成果转化服务的工作宗旨,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职工福利工作。
3. 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心其他部门的工作,并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4. 在充分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规范办公用品和用具的管理和发放,杜绝浪费。
5. 做好车辆管理和调度,保持良好车况,确保公务用车。
6. 建立并执行派车登记制度(包括使用者、事由、目的地、时间等事项);建立车辆检修、维护和耗油记录,认真管理监督,严格控制费用。
7. 在保证公务用车前提下,对室内内员工确有必要的私人用车,经室领导批准,纳入职工的福利之一,给予妥善安排。
8. 自觉爱护中心的声誉,坚决维护中心的利益;在接待工作中,作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积极发展和巩固中心对外友好关系,争取一切有利因素,促进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09年1月28日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和管理部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每周一次)检查中心的安全情况,并记录在案。
3、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和研究生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4、中心环境要求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5、各中心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6、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中心用品和场地。寒暑假做好中心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7、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仪器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钥匙由专人保管。
8、非实验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应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未经中心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中心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09年1月28日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科技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针对中心科研体量迅速增大的现况,为了中心科技材料管理规范化以满足各平台项目的总结、汇报需求,特制定科技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如下:
1、对包括项目、文章、会议、交流、报告、专利、结题等全所各类科技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科技资料的归档工作。
3、每个课题组应及时(每月)按规范向管理老师上报课题组所发生的各种科技资料,管理老师每月汇总一次,年底汇编成册。
4、课题组老师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时应实现登记备案。
福建省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09年1月28日